• 意志不死,信念不死2010-05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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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是常问,为什么我们要活着?为什么不去寻死?

    有人说为了报答父母为了爱的人,有人说因为尊重上帝的选择,有人说想死却不知如何去死。甚至这是所有人都经历过的,包括我。大体上多数是因为活不出味儿,找不到自己的位置,认为自己可有可无,所以还不如趁早脱身。

    其实,这还是因为我们认为生命“应该”有价值,而且是一种绝对的价值,不仅我自己、别人也能认可。所以一旦发现这种愿景几乎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,人就会选择用自我毁灭来报复这场不平等的游戏。

    然而,对于个体来说,这种价值根本不存在。我们可以说社会在半欺半实中进步,说人类总体还是在为了幸福努力,但是一个个人身上,价值和行动永远无法对等。可是难道这样我们就该放弃吗?

    我们活着,只是因为我们愿意活着,仅此而已,这就是动物的生存本能。而我们愿意,就该为此付出代价。不要说社会不给你生存的价值,不要说上天待你不公,没有人也没有绝对价值逼你活着,甚至活着本身就是选择承受。

    人为自己创造的意义体系,是最害人的也是最动人的。没有真善美,谁会愿意让自己的灵魂照镜子呢?但是意义,不过是我们给自己穿上的衣服。你大可以选择不穿,承载绝对的无意义;但只要你穿上了,可千万别把衣服当作自己的身体。活着,只是一种意愿;为了某某东西,则是这一意愿的种种镜像罢了。常常,我们穿上一件漂亮的衣服便不肯脱下,命令它为你每一天的美丽负责——衣服会过时,会腐烂,它能替代你的美丽吗?永远不能!

    意义,只是帮助我认识到生命意志的东西。譬如,我把自己每天的努力与进步当作我生存的意义,不是说一旦我不进步了我就要去死,而是到那一刻我用它来质问自己:为什么你不能进步了?难道你死了?当然,进步也只是一种假说,在无差异间制造的差异,以使混沌的意识看见自己生存的本能。

    我们常说要用信念支撑自己的生命,那么信念何来?不是来自一套相对的意义体系,因为它迟早会崩塌;不是来自他人,因为行动的不是别人;信念只能从你的生命意志里站起来,因为这是你的意愿,所以就会成为你的行动、你的历史,有时成为让你会心一笑的“价值”。

    意志不死,信念就不会死。只是偶尔我们看不到自己的生命,却要拿别的东西来掩饰它的赤裸。信念不死,灵魂就有她的幸福。因为通过信念这面镜子,我们看到了自己的意义,在这虚无荒唐的天地里,让赤裸的生命获得一件华丽的衣裳。

  • 立夏 - [Ma vie est simple]2010-05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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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只要天气一好,夕阳必然动人。今天立夏,虽然风大,却把白云送到了橘色的阳光里,用天空做画板。

    温暖巨掌般的光线轻轻伏在白漆刷的墙上,每每这样的一幕都让我走神,远离闷热的教室或嘈杂的食堂。

    我没有那么大的手笔,只能在不到十平米的小宿舍里,用水笔作画。画出门背后的无限风光。

     

  • “嘿!你胖了哦!”

    来回几句,我似乎还是不愿承认。直到自己都觉得窘迫,好像变胖是多大的丑事一样。为什么就是不愿说“是”呢?

    通常,我们否定(也许是客观的)一些评价,会有以下几种情况:

    1)就算自己知道是真的,也不会去承认;但回到家,闷头自我修复,以便下次碰到这个人不再让他/她说同样的闲话。

    2)不管你说的对不对,反正你别想评价我!

    3)不是故意要反驳对方,而是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可能是事实。

    4)你压根不了解我!

    5)虽然我嘴上否认,但是你知道我心里已经默许了。

    我可不是弥勒菩萨,随便写写,就把各种情形毫无差漏的列举出来。以上五点,只是我的亲身体会。

    为什么我们总是给自己理由拒绝承认自己?接受一个真实的自己有多么困难?生活的轻松与快乐能否从这些谎言中获得?如果不能,为什么,我们还是继续这么做?

    看看身边的人,就知道自己是谁了。

    我的朋友W,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,最勇于接受批评的一个。虽然她并非是个乐于担责的人,但不论“伪道德主义者”、“伪洁癖”之类,她总还是接受并以此自称的。我很欣赏她这一点,还因为同时,她并不因为自己的这些“可笑”而瞧不起自己,相反,她相信她是可爱的,即便并不完美。

    也许是这样,人都有毛病,说起来并不一定和美德相冲突。一个对自己完全没有意识的人,不会自省的人,他/她会很难建立起自己的道德体系。而“完美的”、“理想的”评价,并不能从根子里改变人的本性。我们生来就带着人类祖先所留下来的种种痕迹,长久从事农耕的民族比价保守,而把自己视为奔腾者的游牧部落则更倾向于开放。美德本来就是有相对性的,更不用说一个个人的可爱了。

    所以,其实接受自己的缺点,并不等于就是否定自己;相反,否认自己的问题,才是和自己过意不去。

    我们常常用别人的眼光来评判自己的价值,弄得自己很累,也不知道这一切是为了什么。弄清楚,这种状况与接受他人的批评完全是两回事,花了我很长的时间。

    对于前者来说,我是为了讨好别人而反省自己;而后者,则是为了更好的接受自己而反省自己。为了取悦一个人而力图摆脱肥胖是一种,而为了让自己身心轻松快乐而减肥则是另一种。前者是被动而消极的,后者则相反。

    如果我真的不希望自己变成一个丑陋的人,那就应该承认自己现在不够完美,然后努力去解决、去改善;如果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每天吃得饱饱、心情好好,那也应该承认自己胖了,但坚持并不必要改变。而不承认自己发胖的心理其实是害怕自己胖了、不希望自己胖了,但不承认,又怎么去改变这可怕得现状呢?

    其实接受现实并不是举手投降,相反,接受了,你才成为主动的一方。否认自己得缺憾,不但于自己的价值于事无补,还是同时在贬低自己,好像自己是一个没有能力进步的人一样。

    拒绝承认发胖的那天下午,她又告诉我我胖了,这一次,我决心回答说:是啊,看来得锻炼了。

    于是,我实施了我的春天健康计划。

  • 灯光在每出之间暗下来的时候,舞台深处好像总有一口气,慢慢地吐出,又轻轻地收住。你可以说那是杜丽娘在闺中的哀叹,或是这个舞台的喘息,也可以说那全是花样年华的流逝。

    一切都会像一个不经意间做的梦一样,来了又走。杜小姐的春梦看起来是低俗的,因为闲来无事,小游春园,便春心难耐;我也并不苟同为一男子郁郁寡欢,甚至相思而死——但这出戏也许说的不只是一段情事。当上本结束的时候,我突然很理解白先勇为什么会用“青春版”的形式,他不仅仅是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,而是“青春”这个意象本身就是《牡丹亭》所要表达的关键。

    青春是什么?我以前从未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量。青春么,就是人在20来岁活泼的日子;或者像人说的“花季雨季”,揣着些不大不小的忧愁顾盼,奔跑在人生前端的大道上。可当悄悄过了20的时候,似乎就起了变化。青春啊,那是可遇不可求,逝去不返的幸运。青春不怕拥抱无知懵懂的爱情;青春是愣头青,不怕挑战权威;青春本身又是一股温软的勇气,它能抚平无常的忧伤。

    回过头来说,杜丽娘从做梦到寻梦,再到相思、临终,这个对象在舞台上虽然只是以柳梦梅表现的,但我想它的意义远非只此。一位倜傥的书生意味着什么?至少意味着美,其次意味着情。我们年轻的时候,还不知道世界只是无常的旋舞,简单的美与情便能让人振奋。就像杜丽娘一样,女工只是技术活,毛诗只是考试题,但春色满园与之则截然不同。那是一片富有生机和美景的地方,它能激起生命的喜悦。正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,她梦见了柳书生,可见,她所期盼的并不只是一位郎君。而当她说要留下一幅自画像的时候,我才恍然,她的相思是一个“惜”字,并不是之前被我误解的“痴”字。固然,我们完全可以认为杜丽娘的故事本身无聊头顶,认为她全无必要为了一个梦愚痴而死;但另一方面,《牡丹亭》的词、腔让我感受到的不止这些。

    在最灿烂美好的年华,爱上一个人,追逐一个梦,我想你也是有的。同样,我们一定也与杜丽娘一样会渐渐失去她们。这绝不是哪一方的无情造成的,而是岁月必须的步骤。然而只要当我们说起“曾经”,那般美好的可贵的感觉又将浮上心头。很少有人真的会悔恨自己曾经有过一段青春之歌,虽然它已逝去;更多人会懊悔自己曾经没有一段“曾经”。

    可是杜丽娘为什么会死呢?我想这大半是戏剧的要求,不过也可以有另一种理解:从某种意义上讲,爱之梦的消解确实是令人痛心欲绝的,而这种痛只能通过一种“死”来跨越。死的是对过往的执着,死的是原来简单寄予深情的心,死的是对青春永驻的奢望。而当上本末尾重复唱道“但愿那月落重生灯再红”的时候,忍不住泪就下来了。我们只能用死,用一种刚烈决意的方式去了断前世的痛苦,但我们决不放弃来世的青春。

    我想和沈丰英一样站在那里唱出这一幕幕,她头一次让我看到我曾经看不起的脆弱是如此美丽。脆弱是因为我们有爱、有梦,只是太深、太切让人无法超越。而这一缕缕情绪慢慢缠住我的时候,全戏班子上来谢幕,白先勇和两位老师最后前来鞠躬——这一刻没有切断故事,反而是把这种情绪推到了至高点。

    多少人在沉重梦想面前、在脆弱的青春面前止步了、怯懦了,但是我想白先勇他们真的实现了他们最初的梦想,《牡丹亭》在简单的舞台上所能阐发的情感,远远比西方歌剧浓重得多。也许《游园惊梦》的故事表面上可能远不如《茶花女》的辗转迂回,但她的“情”绝对细腻得多得多。这股情里头,爱的对立面不是恨、嫉妒或无情,而是太过深爱,然后只能从这种奢侈的感情慢慢收入、撒手,但又再期许于未来“灯再红”。即纵即敛,即放即收,而与昆曲的唱腔浑然一体。

    一切得来皆不易,失去自是可惜,但死去只为重生,但愿那月落重生灯再红。

  • 这并不是Norah最棒的一张专辑,但我不得不说,我实在欣赏她做音乐的态度。她从来不说我做的是爵士,尽管一开始各奖项蜂拥而至都是为了她的《come away with me》;她也不说自己是民谣,虽然《feel likes home》明显是玉米田里的金色——她只是走到一个地方,然后用自己的眼睛去看,用自己的声音去唱。

    这次的《The Fall》让人感受到更多城市的气息,引进版称之为“纽约的秋天”,确实有这么几分味道。我没有去过纽约,不过整张专辑的氛围应当是超出纽约这个多元文化之都的,因为它是Norah Jones的纽约。当我听到Young Blood的时候,我就知道这一点。NJ还是那个决意冲出城市的夜灯,驰向平野的人。

    回声效果的延长音是《The Fall》的一大特点,她有意把它做成话筒地下的氲影倦意,而不是山头放歌的清爽。也许正是由于此,我们才感受到纽约的气息,而不是亚利桑那的风景。

    我最爱的是《It's Gonna Be》,最不像NJ的风格。但低音、鼓点、电吉,如何跟永远一副温柔的Norah结合的呢?不过说实话,近日她在台上一头短发浓妆,我还是不太能接受。有人批评她这次风尘味太重,如果你闭上眼睛去听,就能体会到她用这一切炫目所要达到的目的。

    我相信在上一次为了《Not too late》所做的巡回演出中,NJ遭遇了一些事情。Austin那一场她瘦了那么多,今天她又满眼亮片站在舞台上。她唱道,I'll back to Manhattan, as if nothing happened。她会回来吗?

    对于一个用音乐来表达生存情感的人来说,不需要这么多规定。这就是NJ的魅力。

  • 只是随意选择一个空间来写我想写的东西

    通常,我都只是随意

    不论别人是不守信用还是自私,我只是很随意地一笑而过

    一切事实都有原因,这是我所笃信的

    我承担我应当承担的,同样,我也拥有我必须拥有的权力

    包括,随意,以及忘乎所以的,快乐

    如果连快乐都需要为她加上原则、时机和地点,生命未免也太过可悲

    其实,没有那么多的不幸,更何况,我的不幸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也不是

    何不放下那些东西呢?去做一个达摩流浪者

    只要看看天,看看云,看看心里一丝不挂的喜悦

    我只是随缘来到这个世界上,哪里来那么多不幸?

    有人说,我最大的不幸就是太幸福了

    也许对于做哲学有那么点困难,那可是门一丝不苟的技术活

    然而,我太随意,随意到学不学哲学又有什么关系?

    我有我所关心的人的幸福,我关心被无视的灵魂,和一切沉默的草木

   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哲学

    所以,在一丝不苟和一丝不挂之间,我选择后者

    大悲周遍所依赖的不是执着和悲悯,而是不着一色的光明喜乐

  • - [Ma vie est simple]2008-10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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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海浪的起伏

    我听到了广阔的声音

    还给我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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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来自墨西哥的韵律也知道我在思索的事情,

    也许比你们都知道的更清楚。

    因为在歌者的掌心是理解与宽怀、勇气与释然,

    而在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心里,有的却常常是无尽的悲伤与叹息。

    生命不会因为一起重创失去她原本的质地,

    只是用一层腐蚀隔离着珍贵的钻石光芒。

    原来,歌,一直在,在失重的时空里,温柔地将我举起。

    Te Quiero!